笔者担任县市地市两级卫生局长近20年,结合30多年的农村卫生、农村中医药工作研究的体会,针对目前农村中医药工作的现状,谈谈自己的看法。
现在县市级中医医院有三分之二是入不敷出,有80%的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优势不强。建议国家对县市级中医医院的人员工资实行全额拨款;同时制订县市级中医医院的建设发展规划,实行以中央投资为主,地方财政补助为辅的方法,在五年内对所有县市中医医院建设达标;要求每个县市中医医院在5年内必须建成3~5个中医特色专科,可采取以省为单位办班培训或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接办班分期分批培训专科人才。
针对目前农村许多乡镇卫生院没有中医门诊、中医病床和中医药人员,村卫生室的乡村中医也逐渐减少的现状,建议对农村乡镇卫生院的现有中医药人员实行工资由财政全额拨款;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中医人员应免费培训提高中医药诊疗技能。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就业,学习期间学费生活费由国家全包,毕业后必须到农村工作10年以上。大力鼓励农村中医药人员带学徒,现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了中医药带徒的有关规定,应大力贯彻落实这个规定,鼓励农村的名老中医或资深中医多带中医学徒。
有的地方还存在着歧视中医的现象,看中医不予报销或没有将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科室纳入新农合的定点单位。建议民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只要符合条件者也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因为民办中医医疗机构也是农村中医药事业的组成部分,在这点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管理部门应该解放思想、一视同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估计全国有40多万民间中医药人员在农村,他们中大多是师承相传,有一技之长者、有享誉一方者,是广大农民享受中医药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但由于多种原因他们大多未能取得合法的行医资格,还在“非法行医”,卫生执法部门又屡屡取缔不了,而当地农民又需要他们的中医药服务。我国自古以来,名医大多出自民间,现在在农村为农民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还主要是民间中医。如果利用和发挥好这些民间中医药人员的作用,将会是大大有益于农村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因此建议:
解决民间中医药人员的合法行医资格问题。他们大多年龄偏大,实践经验丰富,但中医理论知识相对较差,不能用考执业医师的方法出题和作报考资格要求,应特事特办。如像山西运城市对民间中医采取以县市为单位组织报名和考核,凡是考核合格者,均发给民间中医药师执业资格证书,在一个县市的范围内有效,允许他们在乡镇、村一级开展中医执业活动,这样就解决了这部分人的合法行医问题。
聘任一些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药师或名医到县市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工作。1978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中医药工作的56号文件时,全国共吸收了一万名民间中医到公立医疗机构中工作,现在这些人大多都是当地的名老中医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鼓励民间中医在乡镇、村里办个体中医诊所。这样既不要国家集体投资,又可以方便农民享受中医药服务,同时也可将这些个体中医诊所纳入新农合定点单位或纳入报销范围。近几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鼓励社会人员在乡镇和村级开办个体药店,就极大地方便了农民自购药品。
定期组织民间中医药人员学习培训,以熟悉有关法规和政策,同时帮助他们解决学历、职称等问题。北京江淑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