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行业消息 > 医药消息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吴
图片1 吴邦国,男,汉族,1941年7月生,
·政治人物:温家宝
·政治人物:胡锦涛
·科学人物:吴征镒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北京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时间推后 5月1日起征缴
2009-05-20

  5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时间的通知》,将2009年北京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时间推后一个月,5月1日起统一征缴。

  据介绍,调整后,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时间由原来的“收当月”改为“收上月”,与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征缴时间一致,便于参保单位统一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为保障新缴费制度顺利实施,北京市劳动部门对今年3月、4月医疗保险经办业务作了调整。今年4月参保单位无正常缴费行为,实际缴费月数为11个月,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对应对金融危机有积极作用。但对于个人来说缴费总金额没有变,只是时间滞后。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袁建设表示,因征缴时间的调整,2009年4月份参保单位无正常缴费行为,为保证退休人员的利益不受影响,2009年4月份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照常分配。

  此外,自2009年5月起,凡新参保和续保的职工,参保单位应在与职工建立劳动(工作)关系之月内为其办理参保手续。职工在与参保单位建立劳动(工作)关系之月内进行门诊与住院治疗的,需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待参保单位在下月足额缴纳了上月的医疗保险费后,发生的医疗费用采取手工报销方式处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解放军疾控所获国家实验室资质
    ·加拿大研究发现:“察言观色”东西方人有差
    ·英国一麻醉师“摆乌龙”病人被弄成“活死人
    ·调查:75%大学生介意伴侣曾与他人有婚前性
    ·持北京绿卡可上生育险 无绿卡者费用由单位
    ·北京“吹牛”药品广告下降5% 将加大检查力
    ·上海07年常住人口1858万人 08年有9项计生任
    ·贵州正安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疫区封锁
    ·“全国爱肝日”:专家提醒乱服减肥药易患肝
    ·中国儿童营养不良与营养过剩同时存在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