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周沐辉)本报16日报道了蓝田县医院一些胆囊患者进行手术前,都向医生缴纳了“找医费”,医生称是给从西安请来的专家教授的费用。稿件刊发后,省卫生厅高度重视,厅长刘少明17日作出批示,要求各医疗单位对此进行自查,加强自律。 刘少明批示:“这篇文章所反映的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医政处要根据相关法规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规范,确保医疗安全。请厅直、有关医疗单位、医院自查,加强自律,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报省厅。” 据了解,目前医生“走穴”收取“找医费”,主要分三类,即个人对个人、单位对个人、单位对单位。其中第一类情况,即医院个别医生以个人名义邀请另外医院(或单位)的医生进行手术、治疗等行为,明显违规;第三类情况,即患者所在医院邀请其他医院的医生参与治疗的行为,与“会诊”情况接近,在患者同意的前提下,收取一定费用合情合理。三类情况中,第二类情况最为常见,也是最需要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