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记者钱峰从卫生部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卫生标准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获悉,我国现行有效卫生标准已达1257项。
第六届卫生标准委员会由卫生部部长陈竺担任主任委员,副部长马晓伟担任副主任委员。
马晓伟在会上提出,今后5年要继续加大卫生标准工作管理力度,抓紧食品、化妆品、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学生用产品的卫生标准及检验方法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做好与世贸相关的卫生标准工作,加大卫生标准执行力度,深化卫生标准组织制度改革,加强卫生标准队伍建设,加强卫生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截至2008年3月10日,在第五届卫生标准委员会期间,卫生部共制修订卫生标准977项,发布卫生标准621项,完成1618项卫生标准及项目的清理,提出废止国家标准451项。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食品卫生标准363项,重点加强了食品卫生基础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修订后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包含106项指标,基本实现了我国饮水卫生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卫生部还发布了职业卫生、职业病诊断、放射卫生、放射病诊断等职业卫生标准170项,发布了32项疾病控制卫生标准。
第六届标委会设卫生部卫生标准管理委员会和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防护、学校卫生、化妆品、消毒卫生、职业病诊断、放射性疾病诊断、传染病、临床检验、血液、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卫生信息、病媒生物控制、寄生虫病、地方病、食品添加剂20个标准专业委员会。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