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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要求依法有序开展灾后卫生防疫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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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白国志)日前,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下发《关于科学规范抗震救灾卫生防疫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保证卫生防疫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通知》指出,目前卫生防疫工作已成为抗震救灾重中之重、急中之急。要坚持政府对卫生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进一步完善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组织指挥体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落实部门配合、分工负责制;统筹整合军队与地方、省内与省外卫生防疫队伍,密切合作,协同作战,科学调度,合理部署;坚持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药品储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通知》要求安置点卫生防疫工作实行社区化管理,安置点要有医疗队、卫生防疫队,还要有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点、开水供应点,并建立严格的巡查制度,每日早晚巡视是否有传染病患者。加强对消杀灭药剂使用管理,避免过量或频繁使用消毒液。
《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强对卫生防疫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对截留挪用卫生防疫资金、物资等不法行为依法惩处,对卫生防疫工作措施执行和落实不力,导致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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