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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民营文化单位纳入公共文化支持范围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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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宁夏文化局长会议上了解到,宁夏将把民营文化机构和团体纳入公共文化支持的范围,为民营文化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宁夏文化厅厅长杨玉经说,文化建设既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又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因此,在增强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实力的同时,要打破所有制歧视、不平等竞争等制约民营文化发展的阻碍,创造统一开放的发展环境。
按照相关要求,宁夏将把民营文化机构和团体纳入公共文化支持的范围,鼓励他们开展公共文化活动,参与文化精品创作和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在资金扶持、评估定级、职称评聘等方面,真正给民营企业以国民待遇,加快推进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
同时,要特别对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给予关注,对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民营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等行为,制定落实扶助奖励和税收优惠办法,扩大政策激励。
此外,重视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发展,对承担一定公共文化服务的院团给予重点支持,并支持帮助培养民间文艺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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