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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科技兴贸”战略取得显著成效 |
200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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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迅猛增长。“十五”期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累计出口超过6000亿美元,是“九五”期间的五倍多,年均增长45%左右,高出全国外贸出口增幅20个百分点;2005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接近2200亿美元,占外贸出口比重超过28%,对外贸出口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5%,拉动外贸出口增长13个百分点。
推动了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十五”期间累计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金额近700亿美元,占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引进技术总额的30%左右,电力、冶金、石化等装备制造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形成了若干个各具特色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集群”。珠江三角洲已成为世界知名的IT加工组装中心和重要出口基地;长江三角洲已经成为现代通信、软件、微电子等领域的外商投资集中地带;环渤海地区的移动通信、航空航天和集成电路产业呈现迅速发展的态势。
显著增强了企业国际竞争力。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著名企业迅速崛起;企业出口规模迅速扩大,2005年底,高新技术产品年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超过300家。 科技兴贸工作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逐渐形成了科技兴贸战略的组织、政策、出口和服务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形成了科技兴贸十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科学院相继加入联合工作机制,从原外经贸部、原经贸委、科技部和信息产业部等四部委扩大到了科技兴贸十部门联合工作机制。
建立了科技兴贸政策体系。200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初步建立了我国科技兴贸政策体系框架;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相继在便捷通关、便捷检验检疫、出口退税、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科技兴贸政策体系。
确立了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体系。相继认定了20个科技兴贸重点城市、25个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6个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和医药出口基地,建立了1000家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出口体系正发挥着日益显著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搭建了高新技术成果展示和交易的平台。中国(深圳)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苏州电子信息博览会、中国大连国际软件交易会、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和中国杨陵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等六大高科技会展已逐步成为展示我国高新技术领域最高发展水平、最高发展成就的窗口,科研成果产业化、商品化的重要平台,高新技术国际交流和合作的桥梁和国内外客商交流合作、共同发展的舞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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