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行业消息 > 商贸消息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吴
图片1 吴邦国,男,汉族,1941年7月生,
·政治人物:温家宝
·政治人物:胡锦涛
·科学人物:吴征镒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薄熙来会见丹麦外交大臣默勒
2009-05-06
  5月12日,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会见了来访的丹麦外交大臣默勒,就双边经贸关系及WTO新一轮谈判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薄熙来说,丹麦是中国在北欧地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2005年,中丹贸易额达40亿美元,双边贸易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中丹经济互补性较强,丹麦企业在造船、农产品加工、医药、能源、环保、航运等领域有较强实力,而中国市场巨大,并致力于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未来中丹经贸合作领域十分广泛,双方可加强能源、环保、造船、生物医药、旅游和中小企业间的合作。薄熙来对丹麦在去年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中坚持自由、公平贸易的立场表示赞赏,希望丹麦继续为推动中欧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默勒对薄熙来的看法表示赞同。他说,丹中两国关系良好,双边贸易增长迅速,丹麦愿与中国深化在环保技术、能源及医药等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两国中小企业合作,特别是与中国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小企业的合作,推动双边经贸合作向纵深发展。他说,丹麦将继续秉承自由贸易原则,反对欧盟对中国产品包括鞋类产品的不合理限制措施。

  关于WTO新一轮谈判,默勒表示,目前谈判正处在关键阶段,各方态度决定着多边贸易体制的未来,希望中国发挥建设性和桥梁作用。薄熙来说,公正合理的多边贸易体系符合各成员利益,中方对新一轮谈判一直持积极态度。在发展回合中,发达成员应率先在农业出口补贴和国内支持上做出实质性削减,让发展中成员切实受益,从而推动谈判取得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会见结束后,薄熙来与默勒共同签署了《加强中丹两国企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相关链接
    ·2001年中国货物进出口额居世界第6位
    ·外经贸部将于7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外经贸部新闻发言人高燕就中国政府颁布《导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WTO咨询网即将开通
    ·WTO知识产权理事会对我加入WTO以来执行有关
    ·外经贸部发布2002年第35号公告
    ·外经贸部发布2002年第23号公告
    ·中日经济伙伴磋商机制正式启动
    ·1-9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2.55%
    ·外经贸部新闻发言人高燕就《生物两用品及相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