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农办制定下发了《福建省农产品[NongChanPin]深加工项目[XiangMu]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起在南平、三明、宁德三个设区市开展农产品[NongChanPin]项目[XiangMu]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深加工财政补助政策试点。
按照该办法,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NongChanPin]加工项目[XiangMu],省级财政按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重点支持粮油、果蔬、茶叶、食用菌、林产品、畜禽、水产品等我省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补助将优先选择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阔、辐射带动能力强、创造利税多以及有利于节能环保、发展低碳经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等可持续发展的农产品[NongChanPin]加工企业项目[XiangM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