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俄罗斯巡逻艇击中中国货船“新星”号,造成货船沉没16名船员落海,其中包括7名中国人在内的8名船员失踪。事件引起中俄两国官方和民间的高度关注,也引起一些对有关国际海事制度以及这起事件的一些疑问。 tujian.org
俄认为责任在货船船长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俄新社2月21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说,俄罗斯弗拉迪沃斯托克海上协助搜救中心已于当地时间2月19日19时停止搜救行动,这意味着包括7名中国人在内的8名各国船员几无生还可能。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俄安全总局边防局发言人表示,已获救的3名中方船员被安置在纳霍德卡一家中资企业内,俄罗斯远东军事检察院已按刑事案件立案,调查“新星”号事件真相。由俄边防总局、外交部等机构组成的调查组,已抵达纳霍德卡边防总队海上支队。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月20日,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孙立杰、副总领事刘君国一行驱车近200公里,再次赶赴俄罗斯纳霍德卡港,看望获救的3名中国船员并带去慰问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俄官方2月20日传出的消息,几乎都把责任归咎在“新星”号船长的身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交通运输检察长高级助理斯韦特兰娜·奥库涅维奇向俄新社记者表示,是船长的过失引发不幸,导致8名外国海员丧生。她说:“‘新星’号船长在组织船员们往救生艇疏散时,违反了安全规定。”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于俄方这一指责,“新星”号印尼籍船长尹东涅兹·纳维尔·阿迪2月21日当天发表声明,称自己并无过失,因为躲避追逐、无视警告信号、向船员提供充气筏的人不是他本人,而是水手长:“水手长是船主的亲戚,他们保持着联系。” tujian.org
俄巡逻艇在什么情况下可开炮?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那么,俄巡逻艇是否有开炮阻止货船的权利呢?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中国海军军事专家向本报记者提出自己的看法:按《国际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海战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法律规定,在各国12海里领海之内,边防军、海上警察、海岸警备队等执法机构,有权对可疑船舶采取行动来维护领海、领空的安全。如果超出12海里领海,且可疑船舶又涉案较重,有权实施紧追权,即对可疑船舶再行紧追12海里至毗连区,12海里毗连区连同12海里领海加起来总共24海里。如果超出24海里以外,即超过毗连区最大范围之后,就海上航行而言,已属于公海范畴。根据公海航行自由的原则,任何国家的执法舰船,包括舰艇、警用船舶和飞机都不能再对可疑船舶进行追击、拿捕或威胁,更不能贸然使用武力。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所谓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只是一国用来海水养殖、海上捕捞、海上石油开发等经济开发的区域,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权利。在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其他国家的舰船享受航行自由的权利,甚至可以进行导弹试射和军事演习。据俄外交部官方声明,俄巡逻艇炮击时,“新星”号已经驶入俄专属经济区海域内,俄边防巡逻舰的开炮做法不符合《国际法》。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不过,这位海事专家也强调,这起事件双方都有责任,一是当俄边防军要求停船检查时,货船不应加速向公海海域逃跑,应配合边防军进行停船检查;二是俄边防军似乎反应过度,当边防军追赶逃船时,在12海里领海之内应先喊话警告,然后加速紧追,强行拦截,登临检查。如此时可疑船舶已驶离领海,边防军可根据《海洋法公约》的毗连区条款实施紧追权,再继续紧追12海里。此时如果无法追上货船,在紧急情况下可发射炮弹,但炮弹不应直接命中货船,应从船上空、船侧或船首掠过,以示警告。如货船仍不停船,边防军可以向货船的动力系统、尾部螺旋桨等船体要害部位发射枪弹,以迫使货船减速。在发射枪弹过程中,如果导致该船进水或有沉没危险,边防军必须全力抢救落水人员,如没有抢救落水人员的能力,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击沉该货船。一旦该船驶离领海和毗连区,紧追权利宣告结束,俄罗斯边防军无权继续向公海进行追击,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船载有国际公认的毒品、非法走私的武器或参与恐怖袭击活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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