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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水域船舶油污口首次铅封实行“零排放”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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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从宜昌海事局获悉,25家水运公司老总共同承诺:“保护长江水域环境,从自已做起,实行船舶油污水零排放”。从8月1日起,长江宜昌段内六类船舶的排污口将被堵死,当日,海事执法人员已对航行三峡库区一等涉外旅游船“三国”号实行了铅封。
根据交通部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宜昌海事局积极开展铅封管理专项行动,对长江宜昌段内的三峡库区的滚装船、一等旅游船、高速客船,及污染物接收船、供油供水船、危险货物等船舶油污水系统的排放阀的阀门予以铅封。除危及船舶、人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外,未经海事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封。
据宜昌海事局副局长周韧介绍,宜昌辖区既有三峡库区又有港区,每年进出三峡船舶超过四万艘次,由于库区江宽、水深、其流速缓慢,库区船舶实行铅封,从源头控制排污有重要作用。辖区110余艘船舶应在8月30日以前,统一配备的印有“MSA”中国海事局标记和阿拉伯数字钢印的铅封钳和铅袋“堵死”,被铅封后的船舶并不是不能排污,而是油类污染物须定期排放经海事部门备案有岸上或水上移动接收单位或船舶。对于逃避铅封、破坏铅封、自行启封、擅自违法排污的船舶和船员,海事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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