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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性耕作刻不容缓农机企业重任在肩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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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保护性耕作五年来,已建立起国家级保护性耕作示范县167个,2037万亩农田实施了机械化复式作业的保护性耕作方式,成效显著。但在实施保护性耕作过程中也存在着认识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支撑体系不完善,一些地区缺乏先进a适用农机具的问题。这是记者近日从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举办的“2007中国保护性耕作论坛”上了解到的信息。 保护性耕作适合中国农业需求 著名保护性耕作专家、农业部保护性耕作研究中心主任李洪文教授在论坛上提出了现代保护性耕作的概念。他指出,我国目前开展的保护性耕作是一种适合中国农业需求的现代保护性耕作,既不同于国外采用大型机具的机械化保护性耕作,也不同于非洲等地的手工保护性耕作。它除了要求不翻耕土壤、地表有秸秆覆盖、少免耕播种外,还要求采用机械化作业,保持高产稳产,节约资源,少用除草剂。 李洪文强调,我国已经走过了保护性耕作是否可行的探索阶段,但我国保护性耕作仍有很多技术需要研究。不同区域保护性耕作发展很不平衡,机具研发和杂草控制仍然是今后相当长时间的研究重点。长期定位试验与效果监测以及农机与农艺的结合仍需加强。他相信在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我国保护性耕作将会走向快速发展阶段。 山西省副省长梁滨指出,保护性耕作的最大好处是为农民节本增效,其可贵之处在于使提升地力、保护环境成为节本增效的前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他告诉记者,山西省保护性耕作从试验、研究到示范推广,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到2006年底,全省推广面积已达到558万亩,累计节本增效16.78亿元,新增了1.83亿公斤的粮食生产能力。到“十一五”末,山西省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将达到1500万亩。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副司长刘恒新向记者介绍,到2006年底,我国已在北方15省(区、市)建成部级项目县167个,带动省级建成项目县262个,各类免耕播种机的保有量已达3.28万台,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取得了初步成效。他强调,当前保护性耕作在中国的推广应用到了关键时期,能不能巩固成果并进一步扩大,关键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方法。他认为,应充分发挥以下五个方面的作用:首先要强化政府的支持与引导作用,其次要强化示范项目的带动作用,第三要强化利益驱动机制的作用,第四要强化成熟技术的支撑作用,第五要强化农机与农艺合力作用。要通过推广应用新型机具、新型药剂,让生产企业看到潜在的市场,发挥企业的推动力量;通过提高机具作业量、提高机具利用率增加机手的效益,获取机手的参与与认同,从而形成合力推动保护性耕作的局面。 发展保护性耕作需要农业装备支撑 发展保护性耕作需要大量的优质、适用农业装备做支撑,从而对农机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使农机企业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梁滨指出,在调查中他们感到,目前技术体系和机具系统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是制约保护性耕作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突破技术障碍,继续熟化技术体系,就是以保护性耕作机具系统为依托,使核心技术变为现实的生产力。他认为,当前体现核心技术的保护性耕作机械,关键是免耕、少耕播种机。而且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标准越高,对机具的质量要求就越高。因此要通过增加科技投入,鼓励农机企业及科研单位提高机具质量,扩大机具用途、功能,延长机具的作业时间。一是要开发适应性强的多功能机具,二是要开发针对性强的系列机具。 农业部农机化司司长宗锦耀强调,各地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作物种类,采取适宜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方案,研究开发和试验确定适用的保护性耕作机具,促进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应用。要从成熟技术入手,先易后难,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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