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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补缴车船税日期可延至明年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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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起,山西省的人保、平安、大地、太平洋等14家保险公司正式开始代收代缴车船税。记者走访省城多家保险公司后发现,由于刚开始征收,不少车主对于自己车辆的缴费标准,还没有彻底弄明白。据了解,由于车船税征收比较晚,今年补缴车船税的日期可延至明年。
当天上午,记者在中国人保太原分公司新建路营销服务部看到,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宣传画已张贴在了入口显眼处。由于是周末,大厅内的人并不多,不过工作人员说,最近很多客户尤其是私家车主都打电话询问,新的车船税怎么缴,需要缴多少。
在太平洋保险公司,记者看到了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票样。与以往不同,新保险单上增加了"代收车船税"一栏,其中包括当年应缴税款、往年补缴税款、滞纳金、合计金额等8项。工作人员表示,保险公司在代收车船税之后,会向车主开这样一张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作为缴税凭证。不过,对于其中的"滞纳金"一项,正在咨询业务的车主康先生有点担心:"现在离年底只有两个月了,一旦没来得及办理是不是就得缴滞纳金?"人保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今年车船税征收比较晚,因此,今年补缴车船税的日期可延续到明年,即在缴纳2008年车船税的同时可补缴2007年的,且在此期间内不会收取滞纳金,但这之后的纳税期限则仅限于当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新的车船税收费标准较以前有所提高,因此不少保险公司担心,很可能会有一些车主因为不理解而拒缴车船税。"我们不具备执法权,也不能强迫车主缴纳。"一家保险公司负责人说。对此,税务部门表示,对于拒缴车船税的车主,保险公司在进行详细记录后,税务部门将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查处。
■提示
缴纳车船税可选择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或直接到税务部门缴纳。如果纳税人无法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14家保险公司在销售"交强险"时将一律按照车船税税额标准代收代缴车船税。
目前,我省确定的具体适用税额标准为,载客汽车每辆大型480元(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包括电车)、中型420元(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小型360元(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微型180元(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等于1升);载货汽车按自重每吨80元(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50元;摩托车每辆40元;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按自重每吨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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