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振庆 北京报道 大限将至,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为代表的核心城市最终将向国务院交上怎样一张房价[FangJia]控制目标[MuBiao]的“答卷”? 根据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新国八条”)中第一条,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MuBiao]、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FangJia]格控制目标[MuBiao],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是“新国八条”中最为严厉和有效的一环,如果严格落实的话,房价[FangJia]问题将会得以妥善解决。 截至3月25日,西安、沈阳、丹东、榆树、佛山、昆明、银川、贵阳、岳阳、海口等10城市,以及山西22市(含11个设区城市和11个县级市),共计32个城市公布了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FangJia]格控制目标[MuBiao]。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仍然没有公布,据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披露,北京将在月底揭晓该目标[MuBiao]。 这也意味着,在距离一季度末的最后一周时间内,全国各城市将迎来房价[FangJia]控制目标[MuBiao]出台的密集期。事实上,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3月10日督促各城市在一季度末前制定房价[FangJia]调控目标[MuBiao]和标准后,近期有报道称国务院将派出8个调查组,分赴全国各地对先前出台的楼市调控效果进行摸底。 一线城市房价[FangJia]控制目标[MuBiao]仍在踌躇,而业已出台的部分二三线城市的房价[FangJia]调控目标[MuBiao]已经引起一定争议。大多数城市的表述都是房价[FangJia]涨幅将“低于”或“不超过”当地的GDP增速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从公开资料来看,这些城市预期GDP增速都在12%以上,而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增幅则基本在10%以上。 “我不认为这些调控目标[MuBiao]具有合理性,”北大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认为,“在目前楼市已基本上形成稳定或适当趋降的趋势,10%左右涨幅的房价[FangJia]控制目标[MuBiao]将促成上涨预期,严厉的调控政策会被化于无形。”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去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FangJia]平均涨幅为9.99%。 更有质疑的声音认为,这些城市基本都是以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参照,另一个参照指标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却被搁置一旁。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不顾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房价[FangJia]控制目标[MuBiao]将形同虚设,最重要、最应参照的指标应该是房价[FangJia]收入比。 “如果真的参照居民支付能力,一线城市房价[FangJia]要降一半以上才行。”韩世同表示。 但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认为,宏观调控目标[MuBiao]与官员承诺及民众预期本身是有一定距离的。“遏制房价[FangJia]过快上涨一直是核心目标[MuBiao],因此各城市控制房价[FangJia]适当上涨是符合调控精神的,但社会对房价[FangJia]下调的呼声已经迫使房价[FangJia]不得不走向下行区间,情况很复杂,目标[MuBiao]制定以及落实也有难度。” 或许这也是处于焦点的一线城市迟迟不出房价[FangJia]控制目标[MuBiao]的难处所在。 “二三线城市以自住型需求为主,目标[MuBiao]制定容易量化,但京沪广深这些城市含有很高比重的投资需求和泡沫因素,具有更强特殊性,需要更慎重地考虑和观察。”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 而合理的房价[FangJia]涨幅究竟应在何种区间,并以哪种参照为准也是争论的焦点。 聂梅生认为,从长期来看,合理的房价[FangJia]涨幅应该控制在CPI与GPD涨幅之间;朱中一则提到“十二五”规划中“房价[FangJia]上涨与居民消费水平相适应”的表达,根据广泛提及的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十二五”期间居民收入年增长率应在7%左右,因此,不超过7%的房价[FangJia]涨幅应在合理区间;而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人员认为,由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综合进了很多保障房针对的中低收入群众,因此对主要针对中高收入阶层的商品房市场已经有所约束,以此来定控制目标[MuBiao]是较为合理的。 事实上,即便房价[FangJia]涨幅得以控制,仍有更多细节因素需要面对。“考虑到成交均价和房价[FangJia]结构性因素,5%~10%的房价[FangJia]涨幅其实从技术上并不难实现。但正是由于结构性因素,如果平均房价[FangJia]涨10%,某些城中心高端楼盘可能会上涨20%以上,这显然还是与中央精神相悖的。”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研究中心总经理陈啸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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