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茜
5月12日,是“5·12”汶川大地震发生1周年纪念日,也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 5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减灾行动》白皮书。白皮书指出,国家要高度重视农村民房的抗灾能力建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我国农房抗震性普遍较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副司长杜玮介绍,我国农村地区目前仍有大量农民自建住宅,抗震性较差,对农村居民来说,是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这也是全面提高我国防震减灾能力的阻碍。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农村有6.5亿人居住在地震高烈度区。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农民防灾意识比较薄弱,对农村房屋的抗震设防知识知之甚少,多种震害隐患并存。因此,做好农村民房的防震设防工作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006年,国务院专门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全国开展农村民房地震安全工程。包括‘5·12’汶川大地震在内的几次地震都证明,农村民房地震安全工程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有很好的减灾作用。”杜玮表示。 杜玮举例说,截至2008年底,新疆已经在全区建成了152万户抗震农房。这些抗震农房,在2005年乌什6.2级地震、2007年特克斯5.7级地震、2008年于田7.3级地震和乌恰6.8级地震中都经受住了考验。在去年的“5·12”汶川大地震中,四川省德阳市和甘肃省陇南市已经建成的抗震农房大多基本完好。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法增加农房抗震性条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杜玮说,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增加了关于增强农民住宅抗震性的条款。新法要求各级政府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坚持政府引导扶助、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统筹安排、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城乡建设规划和农村建房的抗震管理,加强农村民房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大农村建筑市场中建筑工匠抗震技术的培训,建设农村抗震防震的技术服务网络,开展农村民房抗震工程。 为了推进全国农村民房抗震安全工程的实施,国家还出台了《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发布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镇(乡)、村建筑抗震设计规程》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完善了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制度。 专家建议,地处地震高烈度区的农房在修建时,要尽可能建在低处,屋顶尽可能轻一些,以降低重心,提高稳定性。房屋平面布置要简单、规则,力求主轴对称。墙体交接处要咬合砌筑,尽量减少门窗数量。修筑土墙时,尽量预埋一些钢筋,以增强墙体的整体性能。同时,建房过程中尽量不做或少做可能增加墙体负担的装饰性附属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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