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钟和) 5月11日,四川省建设厅在其网站发布了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决定通告。凡新办、升级企业资质的建筑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6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6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证书重新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建设类企业资质、个人资格的管理规定,四川省建设厅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检验和社会公示,并将审查决定予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