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本报4月18日四版以《执行国家差别电价政策立见反应 陕西六成以上电石企业停产》为题,报道了今年3月25日起,陕西榆林地区对当地电石企业用电价格统一上调且原有的电价优惠一并被取消后,当地多家电石企业的反应。最近,事情又有新的进展。 记者6月20日从陕西省发改委获悉,陕西省对电石等高耗能生产企业进行了甄别分类,其中51家电石生产企业被确定为允许类,淘汰类企业仅2家。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陕西省发改委产业政策处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部分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目录》,陕西省对电石等高耗能生产企业进行甄别分类,5月初公布了第一批允许类电石企业名单,包括陕西省天桥集团府谷电石股份有限公司、府谷县黄河集团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富达福利电石厂等42家企业。6月上旬又公布了第二批甄别分类结果,9家电石企业确定为允许类。而淘汰类电石企业仅有2家,即温泉福利电石厂和华阴市罗敷福利电石厂,其生产规模均在5000千伏安(1万吨/年)以下。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陕西省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对允许类电石企业的电价按照去年6月全国电网售价调整时的标准执行,对淘汰类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即2007年1月1日起电价加价0.15元/千瓦时,2008年开始差别电价标准将达到0.2元/千瓦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陕西省规模以上电石生产企业共53家,主要集中在陕北榆林地区。这51家允许类企业中,分布在榆林地区的就达45家,占全省电石企业的8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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