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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记者从江西环保部门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向全省下发《关于采取坚决措施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为确保完成今年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江西省决定采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制度、区域限批制度等措施,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截至2008年7月,江西省九江市、南昌市、景德镇市和赣州市仅分别完成全年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任务的11%、12.9%、16.4%和30%。为此,该省对6个设区市,8个污染减排工作措施不力、减排项目进展缓慢的县(区)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 江西省决定对废水长期超标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26家企业或落后生产线进行淘汰关停,责令减排工程建设滞后或治理设施不完善的10家企业或生产线停产治理,同时还对9家减排项目进展缓慢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其中,九江有色金属冶炼厂年产3000吨氯化稀土生产线、九江新康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环氧丙烷和2万吨聚氯乙烯生产线被淘汰关停。 据悉,江西省环保局将对被预警的设区市和被区域限批的县(区)减排工作进行跟踪督察,经核定完成减排任务的,解除区域限批;实行淘汰关停的企业或生产线必须在今年8月底前落实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停产治理企业或生产线必须在8月底前停止生产,未经省环保局批准同意或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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