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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几年的一番热闹后,被普遍认为是朝阳产业的生物柴油产业似乎遇上了“麻烦”,陷入了一阵冷寂。究其原因,主要是行业上下经过几年仅凭热情来支撑的打拼后,以前没有料到或估计不足的实际问题陆续暴露出来。而这些问题靠行业自身来摸索解决,似乎勉为其难,这时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就显得尤为关键了。 目前,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已经走出了一条发展特色生物质能源的道路:如美国把生物柴油列为其重点发展的清洁能源之一,国家对生物柴油不收税;德国制定了生物柴油的标准,对生物柴油也不收税。近几年,我国针对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也出台了不少政策,涉及生物质能源产业准入和规范、财税、用地管理等方面。2006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通过四项财税政策扶持生物质能源的发展:一是建立风险基金制度,实施弹性亏损补贴;二是原料基地补助;三是项目示范补助;四是实行税收优惠。这些措施为我国加快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但从目前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国家落实的支持优惠政策还主要体现在生产和市场销售等后期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前期生物能源林种植阶段的风险补偿机制尚未有实质性进展。而相比而言,当前生物柴油产业的生产和市场风险较小,风险更多地集中在前期种植环节,因为这个环节在较长时间内是纯粹“赔本”的生意,没有雄厚的资金和底气是根本“玩”不起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政策之手将国家的投资和社会的资金汇集起来,集中力量办大事。这种“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的运作模式是推动朝阳产业早期发展最有效的途径。 此外,政府还需要在标准制定和基础研究等“后勤”环节加大对生物柴油产业的支持。这些环节耗时长,技术含量高,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对行业的长远发展而言又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在这些“空白点”担起主责,当好组织者和牵头人,为生物柴油产业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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