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国内TDI产业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8年度第84号公告,
决定自2008年11月2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TDI)(型号为TDI80/20)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本次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03年第61号
公告规定的产品范围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商务部将从2008年11月22日起调查
终止原反倾销措施是否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者再度发生,以决定维持
或取消原反倾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