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11月20日向我处通报了该局日前发布的对中国和新加坡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甲苍钾盐(PHPG DS)反倾销日落复审的终裁。终裁建议停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止对中、新两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该终裁一方面以结构价格计算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认定构成倾销,幅度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7.90%,并认定印国内产业遭受了国内销量下降和利润为负等损害;但另一方面
认为,印国内产业80%的产量用于出口,且其国内销售价格一直低于原审确定的
反倾销税基准价,可见国内销量下降和利润为负等损害与倾销无因果关系,而停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止征税也不会影响国内产业的业绩。 我无企业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