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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肥企“来煤加工电费”将取消 |
2009-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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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本报11月5日一版以《云南氮肥行业期盼“清索除障”》为题,报道了当地氮肥企业煤炭供应吃紧,价格持续居高不下,而云南省政府仍在企业现行用电价格基础上加收每千瓦时0.04元的“来煤加工电费”,令企业不堪重负的情况。 11月27日,记者从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获悉,在本报报道和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的敦促下,经过相关部门的协调,云南省表示,即将取消对当地氮肥企业每千瓦时下网电量征收“来煤加工电费”0.04元的规定,云南省氮肥企业有望减负。另外,针对省内氮肥企业用煤货紧、质次、价高的问题,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向省政府建议,把云南富源县的无烟煤定为合成氨生产专用煤,以达到稳定煤价、缓解煤炭紧张的目的。 据了解,在本报报道及22家氮肥企业联名要求取消“来煤加工电费”后,该事件引起了云南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副省长何段琪亲自过问并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新政,以解决这一问题。在各方努力下,云南省相关部门表示,将于近日宣布取消这一政策。 针对目前云南省众多氮肥企业所面临的合成氨生产所需原料煤、燃料煤供应数量得不到保证,且原料煤质量差,不能满足合成氨生产需要的问题,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向云南省政府提出了把富源县无烟煤定为合成氨生产专用煤的建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副会长王鉴解释说,由于云南省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煤炭利用政策,使当地化肥企业在煤炭采购中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 王鉴建议,可以把云南富源县的无烟煤作为合成氨专用煤基地,剩余产煤能力再供其他行业。同时,政府应对合成氨生产用煤给予补贴,以保证富源无烟煤对云南化肥企业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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