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大院里就能上法庭打官司。近日,重庆市黔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该区太极乡社区开庭断案,审判长、书记员、公诉人、辩护律师一应俱全,唯一的差别就是审判的地点由法院“搬”进了社区大院。经过1个小时的开庭审理,圆满判决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受到社区居民一致好评。
今年来,黔江区法院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转变审判作风,狠抓法官队伍作风建设,不断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将巡回审判,现场办案作为转变审判作风、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法院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针对当前辖区群众法律维权意识强,但维权能力弱以及对法院审判工作流程不熟悉,存疑多的情况,该院特意选择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巡回开庭,现场办案的方式,以案说法,寓教于审。
在当天的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围绕当事人的诉请、案件的争议焦点,引导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经休庭合议后当庭对案件进行了宣判。参加旁听的群众对于法院巡回审判,现场办案的做法给予了充分地肯定,表示以前很少有机会旁听案件审理,不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具体过程,因而对法院、法官公正司法产生了一些疑问。如今,法庭“搬进”了社区,就在大家身边,规范严谨的庭审过程、法官们端庄严肃的庭审举止,都让他们深切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公正,体味到了阳光审判的魅力,也理解了法院的工作,同时通过这种真实的案例教育,对于在日常生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确行使诉权都有了深刻地认识。(田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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