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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老太被摩的撞倒 经调解只要营养费三千就够了 |
2009-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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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重庆网6月27日电 (通讯员刘线平)8旬老太上街赶场,出门途中被公路上的摩的撞倒,倒在血泊中,昏迷不醒,当即送往县医院治疗。8旬老太出院后,请求调委会调解3000元营养费就够了。
今年5月23日,大足县棠香街道惜字阁村4组年过8旬的余珍玉老太婆,听说县城这几年变化太大在了,一向不上街(去街上)的余老太,趁这天是赶场天,一大早就起床了,认认真真地收拾打扮了一番,准备到县城去看个究竟。
余老太刚走到惜字阁村小学公路旁时,被迎面来的二轮摩的快速冲过来,说是迟也是快,余老太根本来不及躲闪,一下撞倒在地,右脚鲜血直流,昏迷过去。驾驶二轮摩托的杨贤双住惜字阁村3组,是同村人,见状后,立即将余老太送往县医院治疗。经诊断,余老太右脚骨折、皮外伤。共用去医药费8560元。这起发生摩托车撞人的交通事故,由于未经过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杨贤双、余老太双方不知如何进行赔偿?
6月23日,杨贤双、余老太双方找到惜字阁村调委会请求调解。调委会安排调解员姜森洪、梁华全承办此案。调解员通过事发现场勘察,详细询问周围村民群众,弄清了事故发生的缘由,这起交通事故由杨贤双负全部责任。
在调解员的努力下,通过做杨贤双、余老太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又本着互惠互让的原则。杨贤双愿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余老太考虑到杨贤双家庭经济困难,杨贤双为自己已用去医疗费8560元,加之全家人靠他拉摩的来维持家庭开支,于是只主张了营养费赔偿请求,放弃了其余赔偿。6月26日,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1、杨贤双已垫支治疗余珍玉老人医药费8560元,由杨贤双赔付;2、杨贤双另赔偿余珍玉老人营养费3000元,签字后当场付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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