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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调整补助纠正低保者的依赖思想惰性行为 |
2009-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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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副县长卢祖华《关于城乡低保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时提出,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调整补助政策,纠正低保者的依赖思想和惰性行为。 报告指出,自我县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坚持“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的原则,通过清理排查,让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份额有升有降,消除了低保工作中的矛盾,减少了群众的意见,有效地解决了贫困人口的生活生产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 “随着低保人口的增加、范围的不断扩大、补助金额的不断提高,攀比争吃低保的现象也越来越明显。”常委会组成成员认为,居民收入监控体系不完善、工作人员素质较低,是产生“混保、骗保”及“争保”现象的主要原因。“反正有政策保障,反正不劳动也能有钱”是少数低保者不思进取,甚至不务正业的思想根源;要解决存在的问题,改变少数人潜在的惰性思想,就只有“调整城市低保及农村低保的比例,提高工作人员及受保人的素质,通过界定年限,鼓励生产和自主创业,从而树立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生产和工作作风”,改变“年年吃低保,年年不上进”甚至以“吃低保为荣”的思想观念,让低保人员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李廷勇文\李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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