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重庆网6月22日电 近日,巴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被告人汪某因偷越边境,情节严重,已构成偷越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其他同案犯也受到相应处罚。
根据群众举报,我市巴南区的一女子冒用他人名义,骗领港澳通行证和护照,多次往返香港地区,涉嫌偷越国(边)境。对此,经过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民警经过多方调查取证,于2008年10月在福建厦门市将犯罪嫌疑人汪某捉获归案。
汪某交待,为到香港打工赚大钱,她找到张某要求找个年龄相当,未办理过第二代身份证的女子的户口本,用来办理出入境证件,并承诺给予一定报酬。张某于是找到本村村民於某并讲明以人民币500元的报酬借他家的户口本。随后汪某利用自己的照片,冒用於某妻子的户口信息办理了第二代身份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护照,并多次往返香港地区。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赴港打工,须持合法有效证件,个人前往香港务工,应提供由港方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获得的工作类进入许可;前往澳门务工,须提供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发放的《申办非本地劳工咭名单》和澳门劳工事务局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并有签署人签名的批准材料方可申办出入境证件。冒名顶替,心存侥幸,骗取证件出入境,将难逃法网。(杨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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