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告,明确人民广场禁止13类行为;7月1日起实施
下月开始,市民如果要到人民广场跳坝坝舞,不能再自带录音机等音响设备了!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重庆市人民大礼堂和重庆人民广场管理的通告》,此通告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人民广场加强管理
根据此次出台的通告,纳入管理范围的包括人民大礼堂和人民广场,具体由重庆市人民大礼堂管理处负责。
具体来说,管理区域包括人民大礼堂中心礼堂主楼、南楼、北楼、东楼及附属建筑物,以及人民广场西至三峡博物馆阶梯、南至鸽子广场、北至泰古广场花台。
通告规定,进入人民大礼堂和人民广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遵纪守法,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各种设施,维护环境卫生,自觉抵制一切不文明行为,服从大礼堂管理处的管理。
13类行为被禁止
那么,在人民大礼堂和人民广场管理区域,具体禁止哪些行为呢?
通告一共规定了13类行为,包括禁止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或煽动闹事;禁止非法集会、游行、演讲,杂耍、卖艺或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禁止携带管制刀具及危险、有毒、易燃、爆炸物品;禁止踢球、滑冰(车、板)、骑自行车(含儿童自行车)等可能妨碍他人或毁损设施的娱乐活动;禁止倒卖文艺演出入场券或其他票证,兜售物品,散发传单及其他宣传品。
此外,禁止乞讨、拾荒,随地躺卧、露宿,随地吐痰、便溺或乱扔、乱倒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禁止挪动、损毁、偷盗设施设备和标牌,在建筑物、雕塑或其他公共设施上涂污、刻划;禁止折损、攀爬树木,采摘花果,践踏花坛、草坪、绿地,污损喷泉。
通告还规定,禁止堆物、搭棚,吊挂、晾晒物品;禁止携宠物进入,惊吓、追逐、捕捉、伤害、盗窃广场鸽及鸟;未经批准使用明火或在禁止吸烟区吸烟;禁止在禁止进入区域、路段通行车辆或行人,以及任意停放车辆等。
跳坝坝舞不能带音响
在通告中,还有一条规定,禁止使用锣鼓、自带录音机、音响等发出高音,有碍他人的娱乐活动。
而目前,一到晚上和周末白天,有不少市民带上了录音机,在人民广场跳坝坝舞,这种行为是否也在禁止之列呢?
昨日,市人民大礼堂管理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市民可以到人民广场跳坝坝舞,但是不能自带录音机等音响设备。
该负责人解释,人民广场是市民的一个休闲地方,并且是重庆的一个窗口。市民跳坝坝舞,如果都自带录音机,肯定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希望市民能够理解。
该负责人说,一到晚上,人民广场上会播放音乐,因此,并不影响市民跳坝坝舞。(记者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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