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7月21日至24日召开。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消息,有意旁听此次会议的市民,请于9日亲自前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填写申请表。
据悉,此次会议,将对《重庆市电力保护条例(草案)》、《重庆市水文条例(草案)》等两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一审;对《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等两部地方性法规作二次审议。另外,还将审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重庆建设及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议案”等。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旁听暂行办法》,此次会议将继续邀请市民代表参加旁听。按照程序,参加旁听的市民代表,请于7月9日,前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亲自填写申请表,地址:人民大厦西门一楼大厅。申请参加旁听的市民,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渝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详情可咨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电话:67678657(工作时间),67678661(非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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