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市政设施管理局一负责人介绍,直辖初,我市通过招商让企业修建了一批天桥,建桥企业有冠名权和广告发布权,本报昨日曝光的两路口“天人桥”就曾经由天人通讯所建。据悉,主城区这样的天桥目前还有8座。
记者从市市政委获悉,我市年内将回购所有企业冠名的天桥,取消这些桥上的广告,同时利于管理。
“我市所有的天桥地道,原则上都是不允许摆摊设点的。”市市政委执法处处长彭志伟昨天对记者说。
他说,我市的天桥地道,大多数是按照属地原则,划分到各区进行管理的,少部分为市属直管。但因为城管执法的权利有限,再加上主管部门主张“人性化执法”,城管对天桥地道的管理不严格。
市政部门希望各区能拿出更多的背街小巷供摊贩摆摊经营,对天桥地道进行严格管理,方便市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