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从8月初开始,全市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小金库”治理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专项检查的对象主要是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有群众举报的,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等也都在检查范围。此外,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还将根据举报情况及时增补重点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工作从8月初持续到9月底,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一次彻底的自查自纠,并将自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凡在专项检查组进驻检查前上报的,依据相关规定从轻从宽处理,否则,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市纪委表示,在专项检查期间,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提供“小金库”线索,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对查处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励最高额为10万元。举报电话:67575552,67575529(传真)。举报邮箱:XJKCQ@c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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