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外事办,一中院法官将老赖的名单交给外事办工作人员记者马力摄
中新重庆网4月10日电 据重庆时报报道“汪局长,求你了,不要曝光嘛!不是不还钱,只要你不曝光,我们马上去凑钱。”昨天,市一中院执行局汪局长正在向媒体发布第一批逾期不还款的老赖名单及相关情况时,突然电话响起,一开发商求情,希望法院不要将自己赖账行为曝光。 昨天一早,市一中院的警车停在了市外事办公室门前,车上下来两名执行局的法官,将154个老赖(单位和个人)名单递给了外事办负责出国审查的工作人员。这意味着,这些老赖从今天起因公出入境将受到限制,而法院还将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合作,限制个人老赖出入境。 据介绍,员工因公出境,如果是为了招商引资,洽谈事务,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法院会予以批准。企业老赖的员工因私人原因出境,并不受到限制。此举是为了防止员工用企业资金进行出境旅游等奢侈性活动。 “这次曝光的‘黑名单’,是在百日敦促执行活动后,由依然没有履行义务的老赖组成的,主要分3类,超过6个月期限,不履行的;百日敦促期限内没履行的;接到执行通知书后,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据介绍,这些老赖将进入政府征信系统,以后若想贷款,银行只要在征信系统上查到此单位或个人有赖账记录,一分钱也不会贷给。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在征信系统中查到老赖,也会对老赖的诚信打个问号。 新实施的《民诉法》第231条规定,老赖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向媒体曝光。汪局长说,法院正在拟定《财产申报通知书》,老赖在10天内,必须如实申报全部财产,不报、谎报将被罚款拘留。对于企业,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拘留。 “求你了, 不要曝光嘛!” 正当汪局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电话突然响了。“对不起,我接个电话。”汪局长拿起手机。 “汪局啊!我是××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呀,求你不要把我们公司的名字曝光嘛,只要你不曝光,我们马上去凑钱嘛!2000多万,我们想办法尽快还嘛!”“对不起,我们这是依法办事,按照法律规定,你们超期不履行义务,我们就要曝光的。想不曝光也行,你赶紧还钱嘛。” 汪局长告诉记者,这家房地产公司,从另外一家公司买来几十亩土地搞开发,转让价1亿,已经付了7000多万,还剩2824万尾款没付。这家公司超过还款期限6个月仍没付尾款,法院将它列入了“黑名单”,一听要遭曝光了,才知道着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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