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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越多报销越多 职工医保缴费至少增46.56元 |
2009-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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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重庆网4月11日电 据重庆商报报道昨天,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发出《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的通知》称,下月1日起,重庆市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三类人群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5775元,下限调整为1155元;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年缴费金额为1686.30元;农民工大病医保年缴费金额为406.56元。 据了解,新的缴费基数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前4月未缴部分下月一并补齐。这次缴费基数的调整涉及渝中、江北、南岸、九龙坡、大渡口、沙坪坝、渝北七区,参保人达到160万。以城镇职工医保为例,个人缴费部分按下限计算,职工一年要多缴费46.56元。 下限月缴基数破千元大关 “此次医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是受我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引起的。”市医保中心昨天介绍,根据《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规定,今年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为2007年度平均工资的60%~300%(注:2007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3098元、月平均工资为1925元),据此计算,新的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5775元和1155元,下限突破千元大关。与上一年度相比,上限涨了972元,下限涨了194元,是涨幅最大的一次。 职工医保每月最低多缴3.88元 “每年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60%~300%计算得出的”,该人士对此解释,职工应以本人的实际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本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上年度本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在上下限范围之间不受影响。 该人士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保中心举例说,按今年下限计算,职工月缴医保费为23.1元,一年为277.2元。与去年相比,则一月将增加3.88元,一年增加46.56元。同时,新的缴费基数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前4月未缴部分下月一并补齐,下限至少补交15.52元,上限至少补交77.76元。 缴费越多报销就越多 “缴费越多报销越多”,市医保中心提醒,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高于200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适当提高。缴费基数达到200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50%不到200%的,支付比例提高1.5%;达到200%不到250%的,支付比例提高3%;达到250%(含250%)以上的,支付比例提高4.5%。退休人员按本单位职工人均缴费基数计算。 缴费上涨示例 ■刘某2007年每月的工资未达到900元,但个人和单位在缴医保费时,应按2006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1601元的60%下限计算缴费基数,其基数应为961元。 按缴费基数的8%计算,单位应为刘某每月缴纳76.88元。 按缴费基数的2%计算,刘某个人每月应缴纳19.22元。
■刘某2008年每月的工资未达到1100元,但个人和单位在缴医保费时,应按2007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1925元的60%下限计算缴费基数,其基数应为1155元。 按缴费基数的8%计算,单位应为刘某每月缴纳92.4元。 按缴费基数的2%计算,刘某个人每月应缴纳23.1元。 由此看出,职工医保年缴费至少涨46.56元。 相关新闻 灵活就业人员多缴283元 农民工缴费不受影响 “与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一起调整的还有灵活就业人员。”市医保中心昨天称,今年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金额也由去年的1402.48元调整为1686.30元,上涨了283.82元。 同时,“此次缴费基数调整,还涉及到农民工大病医保。”市医保中心介绍,农民工大病医保年缴费标准是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两部分组成,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按月缴纳农民工医疗保险费。由此计算,与上年相比,农民工用人单位每月多缴4.86元,而农民工个人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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