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审批请审批请审批请审批地方政府 83项行政权下放万州等地一周年
-欣喜:这个速度,在没有审批权的过去很难想象; -惋惜:“水运权”这一条,不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用处不大; -委屈:行使明明已经下放了的权力,怎么还要挨批评? -失望:在这方面,想要的权力没有要到…… 中新重庆网4月17日电 据时代信报报道 作为重庆的职业教育之城,永川向来书香袭人:职教学院达30多所。如何规划这些学院,曾是让永川规划局官员们头疼的问题。 这些学院的规划审查,一贯的做法是,由重庆市规划局内一个只有7人的小部门———区县管理规划处来进行。 “7个人,每年主要通过4次片区会议,和一定数量的考察,来管理区县的规划。”4月14日,永川区规划局副局长董世清向《时代信报》表示,这一“小马拉大车”的不协调导致规划工作的最终效果不会太好。 然而,这种状况在重庆市政府“放权”之后,得到很大改观。按照规定,大专以下职业教育学院的规划,将全部由区县规划局自主决定,只需在规划完成后,到重庆市规划局做一个备案。 所谓“放权”与“扩权”,源于一年前,重庆市政府出台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行政管理培育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首次明确将83项行政权项下放到万州、江津、永川、合川、涪陵、綦江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从上而下主导了一场区县扩权试验。 一年来,“大权在握”的区县官员们,对于“权力”的获得、使用,有着怎样一个说法? 审批权一周搞定项目 在永川建委看来,区内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开发企业多,施工企业少”的问题。建委一负责人说,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建设开发与施工的脱节。所以,在得到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三级资质审批权后,他们立即开始“使用权力”。 “文件下来不到1个月,就有3家劳务分包企业在我们这里进行了新的三级资质认证。”这位负责人透露,去年全区总共批准了12家劳务分包企业,不仅解决了施工企业不够的情况,还给1万多个农民工提供了工作岗位。 他介绍,所走程序和市建委的完全一样,不过他们更多考虑本地的需求。 这一正面的“权力效应”在江津区等诸多地方也得到了体现。 此次“扩权”,对江津的投资环境改善有莫大的裨益。江津区发改委固定投资科科长刘铸举例说,2006年底,江津开始引进投资规模达15亿元的龙煜精密铜管项目,并在2008年2月顺利地进驻该区双福工业园区,且完成一期项目投入试运行。 “这个速度,在过去很难想象。”刘铸说。 在过去要引进如此规模的项目,须经道道审核:首先,必须准备所有资料,向市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这里面包括国有土地预审报告、项目的环评意见、规划选址说明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这些手续齐备后,才能向市发改委报批。 “这些环节的审批需要多少时间很难说清。”江津区发改委一位负责人说,“现在引进项目,国土、规划等要件只需本级相关部门审定。因此,只要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召集起来一起论证,三五天内就能拿出意见,一周就能办好项目审批。” 收费权下放尺度不够? 但是,这一轮扩权改革也并非事事尽如人意。譬如,江津区政府法制办科长姜百远就向本报记者埋怨,“区环保部门想要的企业排污费一直没有要到,可执法还是我们的事。” 当初,市政府决定向县扩权之前,有关方面曾到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作过调研,而江津区环保部门所提的就是:排污费征收,赋予的幅度是30千瓦以上电力企业除二氧化硫排污费外,其他污染因子的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由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征收。 这项建议的目的是,区环保局希望江津区内的重头企业华能珞璜电厂一直上交市里面的排污费能留在区里。 在渝府令200号中,排污费征收权部分下放,但截留的部分有严格的界定:辖区内除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等企业以外的排污费征收核定权下放到区县。 姜百远说,“下放尺度让人失望。” 水运权在永川没啥用 去年,永川区的各个部门在迅速行使权限的同时,发现部分权力用处不大。 永川交通局获得7项权力中,有3项属于水运方面的,可是只有永川河、临江河两条小河穿过的永川,在水运方面并无多大的施展空间。 交通局副局长赵红岩有点无奈地说,要是这3项权限能给我们一些符合永川特色的陆路交通方面的权力,我们还能做得更好。 而在规划方面,对于政府令200号文件中所下放的市级以下历史文化名镇规划调整审批权,永川规划局副局长董世清也有点犯愁:“我们永川并没有市级以下的历史文化名镇。” 董世清认为,其他的权力给永川,他们都能做出很多特色,但是这条有点不符合地方实际情况,有点可惜。 有些权放得很不彻底 文件注明了下放的权项,在实施过程中遭遇相关部门阻碍,这才是让区县部门真正为难的事。 某区县透露,在授予的权项中,授予区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区级行政机关所属的、与举办单位机关规格相同的事业单位设立、撤销、调整和更名权。这意味着区编办可以独立设立事业单位:比如,区县因工作需要设立招商局时,在不超编的情况下,可自主决定是否设立、配置多少人手等。 但当区相关部门经过区政府常务会一审、二审拿出正式方案的时候,却遭到相关部门批评,认为是瞎胡闹,并让其主管领导写了检查。这让他们很委屈,“明明已经下放了……” 这种情况并非只有一例。 永川建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指出,“三级资质认证是下放了。但是,这个资质认证是不完整的。”该负责人表示,实际上他们只能给予暂定一年的审核,最终转正还得到市建委。 该负责人认为,“既然给就给完嘛,还把最后一个盖章的权力捏在手里。这一关完全可以下放到区县,免去相当多的繁杂。”还有就是,资质证书“每次只给两个,发完了我们再去取。”他说,这样搞得很麻烦。 “我觉得,自上而下的放权,可以做得更顺畅一点。”他表示。 有些权还没来得及用 扩权试验中,永川区规划局一共获得了7项权力。这包括,市级以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审批权、专业规划编制审批权,等等。 而对市局完成的城市总体规划依法进行局部调整权,也给予了永川。 “这可算是最大的一项权力了。但是,对新权力的使用不能太急。”永川区规划局副局长董世清说,区县的自主建设当然重要,但对总体规划作调整,时机还不成熟。 随着经济的发展,需要地方政府独立处理的事项会越来越多。相应的,其“扩权”内在冲动也会越来越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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