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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法院面向全国 公开选调14名法官
2009-06-16

  中新重庆网5月1日电 据重庆晚报报道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在5月4日至11日,在渝北人事人才网(http://www.ybhr.net)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报名资格审查。

  3、办理调动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无异议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随着渝北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几年来,渝北区法院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上级法院和渝北区有关部门同意,该院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14名法官。

  报考资格

  必须具备审判员、检察员资格

  此次选调的这14名人员中,要求男性9名,女性5名,年龄须4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自觉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最重要的是,必须是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中具有审判员、检察员资格以上工作人员(不含重庆市内)。

  报考程序

  网上报名 资格审查 领《准考证》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2008年5月4日到5月11日,先在渝北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ybhr.net),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然后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人:郑永红、黄雅莉,联系电话:67188909、67188987。

  资格审查时,带上网上报名时填报打印好的《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科。资格审查由渝北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编办和区法院共同进行。

  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8年5月20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两次考试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0%和40%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要经过笔试和面试两关。笔试为100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面试为100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在笔试后一周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的第二天向应试人员公示总成绩和考察对象名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渝北区委公示栏内、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ybq.gov.cn或www.yb.cq.gov.cn)、渝北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ybhr.net)公示。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所填写的《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的打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4.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科

  资格审查由渝北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编办和区法院共同进行

  总成绩并列以笔试为准

  根据选调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组由渝北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编办会同区法院共同组成。

  经考察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渝北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分别办理调动手续。

  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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