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重庆网5月1日电 据重庆晚报报道昨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近期不调整居民用气、用水、用电、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对部分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 通知要求,要确保中央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严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严厉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以及擅自提高政府定价、不按规定履行申报、备案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我市将继续解决教育、卫生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扩大区县的市级重点中学高中统招计划,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免收借读费。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严禁公办学校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加大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力度。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禁体制外招生、冒用学历教育名义招生的乱收费行为。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地方自行制定的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符的规定一律废止。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在医疗服务行业,我市将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的供应、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推进对大型医院的巡查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纠正过多过滥的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清理不合规定的节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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