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治愈伤病员及其陪护人员返回原籍时,民政部门要给予救助。对于能够自行返回原籍的,由民政部门资助返回原籍,对于不能独自返回原籍的,由民政部门护送返回原籍。对治愈后暂不能返回原籍的孤儿、孤老,由医院所在地民政部门安排在当地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或敬老院临时代养。民政部对孤儿、孤老救助有新的方案后,按新方案执行。对治愈出院人员中确有极个别暂时不能返回原籍的,由当地救助站实施临时救助。此外,对治愈伤病员及其陪护人员返回原籍,可给予700元资助,包括治愈人员和陪护人员的车费、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