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重庆网8月29日电 (通讯员 万明 刘琎)今年上半年以来,重庆派出所消防工作成效显著取得显著成效。
重庆市坚持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目标,充分发挥农村警务室点多面广、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以指导服务、考核监督、联动建立、培训宣传为重点,积极指导派出所开展消防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按照《重庆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规定》和重庆市公安局有关文件要求,全市各地派出所都明确了派出所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和两驻民警的消防工作职责,形成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召开工作例会,研判辖区消防形势,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并结合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量化要求和夏季治安综合整治行动,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相关指标进行了量化考核。明确了职责,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按照《重庆市公安派出所消防执法手册》要求,全市各派出所建立消防基础档案、执法台帐和消防工作制度。全市大部分公安机关还将派出所涉及的消防业务档案和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梳理归纳,统一为各派出所制作了表簿册和消防职责制度挂牌。全市有501个派出所设置了专用或合用消防办公室,配备了专门的消防档案柜和电脑等办公设备;有455个派出所配备了消防监督检查及火灾事故调查装备,其中,渝北区、长寿区、合川区、永川区、垫江县、奉节县等地三级以下派出所也增配了消防监督检查及火灾事故调查装备。截至6月份,全市一级派出所设置消防办公室达100%,二级派出所设置消防办公室达97.9%,三级派出所设置消防办公室达82.5%,超额完成年初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2008年1至6月,全市派出所共办理行政许可、《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同比分别增加160%、90.2%、11.1%;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处罚款、处警告、查封、办理拘留、同比分别增加135%、16.1%、150%、66.6%、75%。其中,九龙坡区公安派出所上半年,工作较为突出。
全市依托警务室建设了社区消防室、农村消防室上千个,分别占已建成警务室总数的82.9%和66.2%。大部分派出所依托消防室建立了群众义务消防组织,并定期组织开展了培训和演练,将消防知识纳入每月“四防”宣传内容,与辖区内出租房业主签订了治安消防责任书。并将义务消防队培训和演练纳入常态化管理,将人员名单造册登记,定期组织演练并对辖区重要场所开展检查。南岸区花园路派出所积极争取当地街道支持,成立了派出所消防协管员队伍,由派出所统一制作服装,佩带消防协管标志,协助派出所对辖区内的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村社、一般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江北区公安分局为加强全区消防安全管理,依托辖区21个派出所成立了消防片区协作组,由分管消防工作的所领导任组长,各义务消防队队长任组员。片区协作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总结会,通报前期火灾情况,安排近期防火工作重点。派出所通过各种措施,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使社区、农村消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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