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问题奶粉事件消费者如何索赔的问题,昨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成员、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贺天强表示,消费者可以依法通过各种途径维权索赔,消费者可退货并要求双倍赔偿,同时还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贺天强希望那些曾给孩子食用问题奶粉的家长,尽快带孩子去医院做一个身体检查,如发现身体有损害,及时进行治疗。并将相关依据保存好,以便进行索赔。贺天强还提醒消费者,应尽可能搜集以下证据保留:购买奶粉的发票或凭证以及问题奶粉的外包装盒。医生询问孩子食用什么奶粉时,家长所作的有关问题奶粉的相应回答,如果没有记入病历,可以要医生加入,或另请医生作书面说明。其他知道孩子食用问题奶粉的证人,当然不是亲属最好,比如同事、产房病友、医生、护士、幼儿园老师等等。
贺天强律师称,主治医生开具的患有“双肾多发性结石”和“输尿管结石”的医学诊断证明非常重要,因问题奶粉系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受害者一方只要完成初步举证后,其他则由生产者承担举证责任。
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所以,受害人既可与生产商、销售商直接协商,也可在问题奶粉销售地、食用地或被告所在地向销售商或生产者单独或一并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贺天强律师称,消费者在退货时可要求厂家提供全面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有无潜在病变可能。退货后还应签订退货协议,一旦以后发生病变或婴儿发育出现问题且能证实和问题奶粉有关,厂家仍应该负责。
记者唐中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