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桂溪镇社区居委会巧立名目向新入户居民收取捐资社区建设费,并且男女有别。日前,市长公开信箱披露,该收费不合法,立即予以纠正。
垫江县夏先生向市长公开信箱反映,他在垫江县职中雅苑按揭了一套住房,今年想把户口从坪山迁到县城,开发商告知,属新春社区居委。
夏称:“新春社区居委告知我,缴纳500元管理费,就可办理户口迁移,以后孩子上户不需再缴纳其他上户的钱。当时因没钱,没有办理。”
2008年8月12日,夏先生去办理户口迁移,该社区告诉他,他所在小区已划归月阳居委会管理。“月阳居委会说,上户口要缴400元钱,以后孩子上户口还要400元。比新春社区多缴纳300元。”夏先生说:“为什么两个社区需缴纳的钱不一样?新春社区还男女有别,男的每人收500元,女的每人收300元;月阳社区男女不分,每人400元。”
该封来信由垫江县政府办理,经查,夏先生反映桂溪镇社区居委会向新入户居民收取入户费(捐资社区建设费)情况属实。
垫江县政府在办理回复中称,社区居委会收取入户费(捐资社区建设费)没有政策依据,不合法。对此,桂溪镇政府立即召开各社区居委负责人会议,要求各社区居委会立即改正,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入户费(捐资社区建设费)。
目前,月阳社区居委会已与夏先生取得联系,约定了办理入户手续的时间,并承诺不再收取入户费(捐资社区建设费)。
首席记者李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