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规划绿地与隔离带规划导则》9月26日颁布
新建小区绿化率不得低于30%,主城山脊线禁止搞开发建设……昨日,市规划局颁布了《重庆市城乡规划绿地与隔离带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对城市绿化建设进行了明确规定。
两江修桥必配桥头公园绿地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介绍,重庆桥多,所以利用修桥搞绿化是一个重点。《导则》明确规定,在长江、嘉陵江上修桥,桥头为新建区时,每座桥应建设1处不小于30000m2的桥头公园绿地。有用地条件和景观要求的应在每座桥两侧各建1处桥头公园绿地,总面积不小于50000m2。
而大桥桥头为旧城区时,为满足城市景观需要,也应结合旧城区成片改造和公园绿地配套要求,保留桥头公园绿地位置,面积不小于20000m2。
保护好佛图关等处护坡绿地
保护好主城区山体现有的森林植被、自然地貌和景观资源,是《导则》的重要内容。《导则》明确规定,必须保护好现有的黄沙溪、兜子背、李子坝、王家坡、佛图关、燕喜洞、大渡口、九渡口、南岸、李家沱等处的护坡绿地,强化和明确城市轮廓线,在山头、山脊、山谷、山坡建防护林,中央山脊线50~100m范围内作为景观保护地带。
此外,由佛图关经虎头岩至平顶山一线,按实际情况在不同地段应布置50~100m宽的防护林带。由石小路南端经申家山至孙家岩一线,坡度在25度以上的用地全部应布置为防护绿带,严禁开发建设。长江沿岸铜元局至李家沱沿线结合自然地形布置景观防护林。
居住区公园绿地不低于2m2/人
在0.3~0.5km范围内,都必须有小区游园,且面积宜大于0.5hm2,不小于0.4hm2。对居民生活小区绿化要求,《导则》也作了规定,小区游园绿地在进行城市建设用地平衡时,不纳入公园绿地统计指标,应作为居住用地指标。但在进行城市绿地统计时,应纳入公园绿地指标,不应作为居住绿地重复统计。公园绿地中的街旁绿地、游乐公园、体育公园及其他专类公园,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此外,居住区内公园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小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0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旧区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都市区新规划居住区公园绿地面积应不低于2m2/人,现状公园绿地指标不足的居住区应通过改造达到1~2m2/人。而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重庆时报 记者罗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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