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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展国庆消防安全检查 三种情形停业整改 |
2009-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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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将至,在昨日召开的市防火委员会第三季度例会上,市政府作出部署,在全市开展国庆消防安全大检查。 此次例会通报,截至目前,今年全市共发生火灾4700余起,造成28人死亡、1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59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死亡人数下降20%外,其余3项指标均呈上升趋势。 眼下,秋冬季节来临,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大增,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也随之增多,消防部门根据历年火灾情况分析认为,我市已进入火灾事故的多发和频发期。 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各社会单位深刻吸取深圳龙岗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国庆长假。 会议要求,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一次国庆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力量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一时不能整改完毕的,一律停产停业;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整改需要一定时间的,也必须关门歇业,直至整改完毕通过消防复查,才能恢复营业。 副市长刘学普出席会议。
(记者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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