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工人在拆除旧房 记者 梁杰 摄 (资料图片)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获悉,未来5年,市政府将完成主城786万平方米的危旧房改造。在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方面,危旧房由原来的“拆一免一点五”调整为“拆一免二点五”。
危旧房改造 可捎带内环“城中村”
报告指出,危房是指2007年底前经危旧房鉴定机构确认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旧房是指1969年12月31日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以上两类房屋均有产权产籍证明。据悉,经过摸底调查,全市危旧房总量约786万平方米,其中旧房面积约431万平方米。
报告提到,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危旧房改造中,可捎带对主体周边的部分违章建筑、内环范围内的“城中村”和少量1969年年底后建成的房屋进行改造。
报告说,在3年内将完成786万平方米的拆迁,5年内完成全部改造。据统计,截至本月15日,主城区危旧房拆迁总量182.39万平方米、23439户。
危旧房改造 减免城建配套费
报告称,在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方面,危旧房由原来的“拆一免一点五”调整为“拆一免二点五”。同时全额减免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对于危旧房改造的所需资金瓶颈问题,市政府同意主城各区明确1家土地储备机构,对本地区范围内的危旧房片区改造进行储备,储备范围不包括市级储备机构和开发单位已取得的片区。
货币安置 可获万元额外奖励
同时,危旧房改造还加大了对被拆迁人的政策优惠力度。对于在规定拆迁期限内选择货币安置的,除按规定享受货币安置补偿费和提前拆迁奖励费外,根据区位差异,住房每户还可获得1万元~3万元一次性货币安置特别奖励费。
另外,对于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口在2人以下的,现住房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给予等值货币或实物补偿安置,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的,现住房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建筑面积45平方米给予等值货币或实物补偿安置。被拆迁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拆迁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原籍学校不得拒绝入学,也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
公房拆迁 承租人可享三成补偿
报告说,对于市有直管公房的拆迁,将采取补偿产权人、适当照顾承租人的原则。安置时,有条件的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无条件的实行货币补偿安置,货币补偿费按产权人与承租人7∶3比例分配。对非住宅直管公房,在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时,产权人不低于70%,承租人不高于30%的比例分配。
安置房建设土地出让金即征即返
报告称,危旧房改造中建设的拆迁安置房规费缴纳参照现有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执行,免交有关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出让金即征即返。其次,户型面积设计标准、上市交易管理不受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限制,享受完全主权。也就是说,可按商品房上市交易。对于危旧房改造中安置房申报及审批程序化繁为简,特事特办。记者 聂飞 实习生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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