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严禁”规定:严禁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严禁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接受宴请、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请托人邀请的文体活动和借学习考察名义到市外、境外旅游;严禁本人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和规划、测绘有关的企业经营活动;严禁向建设单位推荐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装饰材料等谋取私利;严禁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
市规划局表示,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对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一律先调离原岗位,再依据规定处理;对担任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