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重庆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工商处罚认定新规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09-06-16
同案不同罚问题将根治 

  昨日,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接国家工商总局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在工商行政执法中因认定违法所得标准不一致而出现同案不同罚或过罚不当的问题,将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据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在实践中,各个执法机关对违法所得的认定并不完全一致。其中,大致分为以全部违法收入为违法所得的“全部说”,以及在违法行为中的获利部分为违法所得的“获利说”。

  长期以来,工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适用“获利说”原则。为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此次仍然适用“获利说”原则。并规定了违法所得的一般性认定和特殊性认定。一般性认定是指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 

  而特殊性认定,是指对一些社会危害大或违法成本难以计算的违法行为,则以其“销售收入为违法所得”。 

  如: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一律按违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 

  市工商局负责人称,随着《认定办法》的实行,将进一步规范工商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实现工商行政管理高效能的监管。

(记者刘茂颖)

       相关链接
      ·重庆市用自动相机监测生态 首现野生“四不
      ·少年13年粒米未进生命垂危 嘱父母捐出器官(
      ·重庆71岁老翁迎娶96岁老太 敬老院中产情愫(
      ·窃贼盗得140万元巨款吓呆 分赃后相约永不联
      ·重庆江北嘴将建500米西部第一高楼国际金融
      ·重庆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宾客因受冰雪阻拦 新人10桌酒席被迫分为三
      ·重庆当选中国最幸福城市 唱红打黑均是当选
      ·重庆政协副主席当猪倌 投22.8亿元巨资养猪(
      ·父母为去世儿立“电脑”墓碑 键盘鼠标齐全(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