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重庆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城市马路竣工若1年内又开挖 将收取5倍修复费
2009-06-16

昨天,重庆出台《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收费标准》———从本月1日起,对修好不到1年的城市快速道、主干、次干道实施“开肠剖肚”,市政委将按标准收费的5倍收取修复费。

“5年不开挖”禁令难止

据介绍,《重庆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但城市主、次干道仍时常开挖,市民意见很大。

根据新出台的“收费标准”,城市道路的占用挖掘和市政设施损坏赔偿,需向市政主管部门缴费,不同的道路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如开挖条板石的快速干道每平方米收费854元,开挖同类主干道则收657元,同类次干道则收597元。计费面积以实际开挖面积的1.2倍计算。挖掘深度超过1.5米的,每超过0.5米增收20%。

本月起试行至明年底

根据新“标准”,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5年不得开挖,特殊情况要开掘的,除办理批准手续外,在工程竣工之日起1年内挖掘的,按标准的5倍缴纳挖掘修复费;竣工1年至2年内开挖的,按4倍标准缴费;竣工5年期起,则按标准缴修复费。

大修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也须加倍收费。

市物价局称,加倍收费旨在尽量减少“开肠剖肚”现象。本收费标准从本月1日起试行至明年12月31日。试行期满的前一月,由市市政委按规定程序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申报正式收费标准。 (记者 黄显章)


       相关链接
      ·重庆市用自动相机监测生态 首现野生“四不
      ·少年13年粒米未进生命垂危 嘱父母捐出器官(
      ·重庆71岁老翁迎娶96岁老太 敬老院中产情愫(
      ·窃贼盗得140万元巨款吓呆 分赃后相约永不联
      ·重庆江北嘴将建500米西部第一高楼国际金融
      ·重庆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宾客因受冰雪阻拦 新人10桌酒席被迫分为三
      ·重庆当选中国最幸福城市 唱红打黑均是当选
      ·重庆政协副主席当猪倌 投22.8亿元巨资养猪(
      ·父母为去世儿立“电脑”墓碑 键盘鼠标齐全(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