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共1600多个零售点,除夕夜至元宵节才能燃放,应妥善保管
从今天开始,主城区1600多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始向市民销售烟花爆竹。市燃放办要求各区燃放办组织相关部门监督,严禁市民在辖区内提前燃放。因限放工作不落实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限放时间
25日凌晨至2月9日
今年的烟花爆竹销售与往年相比,又有所提前。其目的是让市民有充足的时间选购物美价廉的烟花爆竹品种。提前一周将烟花爆竹买回家,市燃放办提醒市民,一是要把烟花爆竹放在离火源远的地方,切忌将烟花爆竹放在烤火炉旁边;二是要将烟花爆竹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同时要给小孩打招呼,严格遵守市政府规定的限放时间:1月25日凌晨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并在政府规定的限放区域内燃放。
提前燃放
要追究处罚相关人员
据市燃放办介绍,烟花爆竹禁改限3年来,主城区90%以上的禁放点达到了禁放要求。市燃放办要求主城各区从今天起,加强巡逻,严禁提前燃放。对违反《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罚款处理。单位罚款500元至10000元,个人罚款200元至2000元。向未满14岁以下的小孩出售烟花爆竹的,罚款50元至100元。
限制燃放
可放C、D级多个品种
按市政府下发的200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规定,今年主城区只准限制燃放C、D级烟花爆竹品种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8大类268个品种子;主城区以外地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共10大类192个品种。
具体品种、规格,可登录重庆烟花爆竹网(www.cqyhbzw.com)查看市燃放办向社会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重庆晨报 记者黄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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