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国土房管局举行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讲会。会上,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从今年开始,本市廉租房的保障范围开始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在三年内新建20.4万套廉租房,租金补贴7.1万户,全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据了解,国务院今年初公布的支持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一共有38条,我市将38条意见分解成145项工作,其中有11项工作要由国土房管部门牵头落实,包括“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逐步将进城稳定就业人员纳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范围”等。
市国土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朱希全称,“目前主城人均居住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区县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双困家庭,已经实现了廉租房的全覆盖。从今年开始,主城和有条件的区县的廉租房保障对象将逐步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他透露,2009年到2011年,我市将全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80%的双困家庭实现实物配租。
朱希全说,目前,随着廉租房保障范围的扩大,加上原有的大部分公房已通过房改出售,本市廉租房源出现紧缺,导致部分获得租金补贴的低收入者租不到合适的房子。因此,除政府增加廉租房建设外,还将通过多种渠道增加廉租房供应,比如鼓励社会机构建廉租房出租、鼓励开发商建中低价的中小户型房屋出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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