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进一步明确三峡库区后续工作管理体制。”昨日,全国政协委员潘复生表示,随着三峡工程全面竣工并进入正常运行阶段,三峡水库管理的重点将由以保障三峡工程建设为主,向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库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转变,因此建议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国务院三峡工程管理委员会”,下设三峡水库管理局。
200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三峡工程建设期三峡水库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三峡工程建设期间水库管理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国务院有关部门监督指导、湖北省和重庆市具体实施”的体制机制,国务院三峡办负责三峡水库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4年多的实践证明,该体制对保证三峡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水库安全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潘复生说,2009年三峡工程建设任务即将全面完成,三峡后续工作即将全面启动,加强三峡工程正常运行期间的水库管理工作势在必行。由于三峡工程具有的综合功能特性、跨流域特性和多部门管理特性,决定了三峡水库管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在国家层面建立水库管理工作机构,构建统一、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他建议,为了进一步发挥现行三峡水库管理的体制优势,避免因为体制大幅度调整出现的部门利益冲突与摩擦,三峡水库管理总体上应继续沿用“中央统一领导、分省(市)负责、县为基础”的移民工作管理体制,并根据水库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完善。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国务院三峡工程管理委员会”,国务院三峡办相应转换为“国务院三峡工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设三峡水库管理局。与此相适应,国务院三峡办整体实行职能转换,并赋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权限,统一负责三峡水库综合管理以及移民安稳致富、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其他三峡工程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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