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30日讯
近4年的官司给吴女士带来一身的病,但最后等到的还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4月24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吴女士因不服单位强制让其50周岁退休的决定,将原单位——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当时审核退休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告上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7年2月一审败诉,吴女士选择上诉。之后,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吴女士与单位曾签订和解协议,但法院最后选择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由于持续时间漫长,且引发各方关注,本案也被称为省内“强制退休第一案”。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刚过50岁生日单位就让其退休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吴女士出生于1955年8月30日,1991年调入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工作。1995年,企业开始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将其定岗为财务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你可以办理退休移交手续了。”2005年9月5日上午,吴女士刚到公司,人事部经理就通知她。这时50周岁生日过完还不到一周,原来她一直认为自己可以在财务岗位干到55岁退休。在和公司人事部交涉期间,她看到了时间为2005年8月4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盖章的退休证。原来,公司早在一个多月前就着手为她办理了退休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吴女士随即给公司领导写了一份报告,认为自己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同意退休,但公司表示已经给她办理了退休手续。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0多年来,我一直在公司总部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没有离开过一天。”长期打官司使吴女士对一些法律法规十分熟悉。她说,浙江省1996《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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