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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益事业价格调整应兼顾群众承受能力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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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晏良在会上谈到,现各地拟出台的调价项目,大多是公益性价格,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利益。因此发改委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倾听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声音,防止集中出台涨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既要看到价格调整可以促进相关行业和当地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又要兼顾当地群众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的承受能力,不能集中涨价,更不能成倍地提高价格。各地在制定调价方案时,要预先拟订并督促落实好低收入群体的补偿方案。
据了解,明年的就业工作将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针对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困难人群的就业专项援助制度。在支持发展社区就业和灵活就业同时,还将做好新成长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此外,还将认真研究建立投资发展对促进就业的评估机制,促进形成有利于扩大就业的长效机制,在2006年努力使33万人完成就业再就业。
就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看病贵、药价高、教育乱收费、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收费、旅游价格等问题,他要求,2006年各地相关部门加大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力度,着力予以解决。同时他指出,涉企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电力价格和人力资源管理收费等被列入明年专项和重点检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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